VTCMS
  • 站内搜索
首页 综合新闻 罕见操作!浙江东日拟全盘终止激励计划

罕见操作!浙江东日拟全盘终止激励计划

VTCMS 综合新闻 更新于 5 阅读 约 1688 字 · 阅读 4 分钟 来源:新浪
罕见操作!浙江东日拟全盘终止激励计划

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华夏时报记者 陶炜 南京报道

在被股权激励的对象已经完成第一期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股权激励计划却要被撤销了。发生在浙江东日(600113.SH)身上的事情,在A股市场中并不多见。

6月8日晚,浙江东日连发多份公告,披露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不同于市场上普遍“仅终止未达目标期次”的操作,此次议案计划整体撤销股权激励计划,且将回购注销包括首个业绩考核期已达标的全部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该公司的这一做法,意味着每个参与股权激励的骨干将平均损失超过100万元,这在董事会内部激起了分歧。

达标奖励亦要追回,人均损失百万元

2023年9月,浙江东日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3.72元/股的价格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1030万股(后实际授予1010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计划设置了三期考核目标。第一期是2023年,以2020—2022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3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37%;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462元,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是2024年和2025年,要求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6.81%和50.49%,每股收益不低于0.3808元和0.4189元。每期目标达成后,分别解禁授予股票的40%、30%和30%。

从之后浙江东日的业绩表现来看,2023年的考核目标是达成的,2023年的每股收益达到了0.5元,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也接近30%。但2024年和2025年的考核目标均未达标。2024年,公司净利润较2023年下滑34.94%.2025年公司净利润虽较2024年小幅增长6.9%,但仍与考核目标有较大差距。

根据浙江东日的最新公告,大股东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认为:鉴于受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及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本激励计划未达到预期激励目的与效果。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慎重研究,要求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2023年以来,因员工离职等原因,浙江东日曾零星回购注销少量股份,目前剩余激励对象93名,涉及股份974.5万股。

鉴于2024年和2025年的业绩并未达到考核要求,股权激励计划中的2024年和2025年的部分本来就无法实现。但2023年虽然完成了考核目标,其奖励也将被追回。根据公告,相关股份的回购价格是3.29元/股,而浙江东日6月10日的收盘价是34.45元/股,这意味着每股32元的价差,按照首批次解禁40%来算,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骨干平均每人将损失超过100万元。

“第一批次股票的解禁期是起至。由于公司一直没有召开过董事会确认首批股份的解锁,所以这部分股票至今仍处于限售状态。”浙江东日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在A股市场上,股权激励计划因外部环境变化或业绩不达标而提前终止的案例并不鲜见。但基本上是按分期考核、分别处理的原则在推进,即仅对未达成考核目标的后续期次进行终止或调整。在众多“因后续业绩滑坡而终止”的案例中,上市公司通常采取的措施是“作废”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终止尚未解锁的期次”。而像浙江东日这样,将已经满足首个解锁条件的股权一并撤销,是极为罕见的。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终止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并未获得一致通过。董事涂飞云对本次终止计划在内的三项议案投下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是,控股股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合理性及必要性,且提出相关议案未与其他股东进行商议”。独立董事朱欣对本次终止计划议案投出弃权票,其理由是:“会议材料未充分说明与激励对象进行沟通的情况”。

目前,该议案尚待提交至公司即将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届时股东会上,广大中小股东以及激励对象代表的投票意向,将最终决定该计划的存废。

由于第一阶段达标部分的股权也将被追回,该事宜会否引发诉讼纠纷正引发关注。“目前这个议案还没有到股东会表决,所以还没有正式生效。对于这个做法会否引发诉讼,现在也是未知的。”上述浙江东日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于公司是否有权终止未达后续考核条件的计划,法院很可能认为2023年的‘条件’依赖于整个计划‘存续’。一旦后续业绩不达标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整个计划,首批股票的解锁基础就不存在了。司法实践中,法院多尊重公司依规作出的商业决策,而第一批股权没有正式解锁,对于高管也不利!”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标签:
搜狐体育 新浪体育 虎扑体育 央视体育 体育总局 联众体育 中国足协 懂球帝 直播吧 网易体育 凤凰网体育 中国篮协 腾讯体育